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诈骗案 2023.2.13……【警方通告】2022年9月13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延安派出所依法对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再次敦请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投资人(出借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一、凡是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投资人(出借人),至今未办理报案登记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投资相关协议、合同、收据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延安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
二、公安机关正告在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开展过融资业务的人员(包括部门主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兼职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等),及时退缴涉案财物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议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建议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建议不作为犯罪处理。

关于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诈骗案件的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 2023-02-13 10:50 发表于吉林

2022年9月13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延安派出所依法对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再次敦请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投资人(出借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最大程度追赃挽损,全力维护投资人(出借人)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投资人(出借人),至今未办理报案登记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投资相关协议、合同、收据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延安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

二、公安机关正告在黑龙江苍牧牧业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开展过融资业务的人员(包括部门主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兼职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等),及时退缴涉案财物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议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建议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建议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凡是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财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徐警官:13894708741、于警官:18843261131

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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