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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陈学强、陈茜等人的和兴集团公司、古城厚德中心、凤凰温泉公司、凤凰养生中心非吸案 2018.7.31 2021.12.31……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公告。已执行到位金额6785336.35元在(2016)鄂0602刑初337号刑事判决确定的违法所得19962.42万元中所占的比例为3.399%,2745名集资参与人以个人应发还金额乘以3.399%,即为该集资参与人本次可分配的金额
陕西省蒲城县喜农果蔬专业合作社 2021.12.22 2021.12.26……资金清退通告及暂停资金清退登记工作通告
汇中财富 2022.1.4……第六期特情申请
美利车金融 2022.1.4……我还完了,兄弟们,这群呆了2年多,再见了
福中集团杨宗义 2021.12.29……12月29日13时30分,福中集团及相关人员被诉案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本次庭审于13时30分开始,16时43分正式休庭,共历时3小时13分钟。经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主体以福中集团名义对外进行宣传集资,并且所筹资金也应用于福中集团相关事务,相关证据互相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表明被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辩护人对此进行陈述,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杨宗义知情和参与福信公司及夏卫国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杨宗义仅在事件中提供了担保行为,综合全案,鉴于其情节显著轻微,且清退资金意愿积极,应让其承担还款等责任,不作犯罪处理。被告杨宗义表示并不认同公诉人的相关指控,但愿意承担一应还款责任,请求法院给予三个月筹资时间,用于退还所有资金
密码保护:海圈公司、上海爱来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圆康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9.15 2020.12.30……被告人陈海明犯集资诈骗罪,原审被告人邵秦天、杨兴伟、黄虔、谢春雷、强静芳、钱壮、王小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二审刑事裁定书(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告人陈海明自2014年起,先后成立海圈公司、上海爱来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来家园公司”)、上海圆康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康园公司”)等多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租借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XXX号等地作为办公场所,雇佣业务员以组织老年人才艺比赛、旅游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参与活动,并在活动中虚构投资养老院、果园、房地产等需要投入资金等事实,还谎称上述公司可以支付或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通过业务员以上述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养老床位认购协议、股权认购协议等方式,骗取90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2.2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除支付给上述被害人5,800余万元,其他1.6亿余元均用于支付涉案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个人花销等,未实际投入生产经营。
密码保护:红上金融、红上财富、红小宝 2021.8.25……技术总监路、产品总监郭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同案犯何源(红上系公司创立人)的供述,证实:其于2014年6、7月在上海市嘉定区XX镇注册成立了红上财富公司、红上金融公司、红上至信公司,开始从事P2P业务,红上财富公司主要的业务是销售P2P产品、保理产品、私募基金,红上金融公司主要运营线上P2P红小宝,红上至信主要是将募集来的资金进行放贷。2016年国家出台政策,不允许线下销售理财产品,红上集团开始以红上金融信息公司的名义销售线上“红小宝”产品。2017年1月,通过朋友介绍招募了王某负责红小宝线上销售平台,由王某带领团队负责红小宝的运营工作,其中负责产品设计的是郭某,负责技术支持的是路宗威,包括寻找客户、产品设计、搭建平台、整理维护数据、技术支持等,同时对红上线下门店进行培训。红小宝在产品线上运营中,通过与其他平台的合作,在线上组织优惠促销活动,以此吸引投资人投资红小宝产品。投资人通过线上红小宝P2P平台进行充值,并在平台找寻借款人,将充值金额划扣至借款人账户,截止至案发红小宝未兑付的金额在12亿元左右。
密码保护:红上金融、红上财富、红小宝 2021.12.10……产品部投资总监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同案犯何某(红上系公司创立人)的供述,证实:2017年国家政策不允许销售线下理财产品,其决定用另一产品替代红大宝产品,其即让公司副总尹某、产品部投资总监王某设计了中顺天成保理产品,保理产品使用了红大宝小额贷款资产以及公司的不动产作为担保向公众募集资金,产品对外宣称保本保息,产品由财富事业部对外销售;王某负责设计产品,对接金交所,培训销售业务员;2018年1月保理产品正式对外销售,2018年9月尹某离职,产品部就由王某负责。
领投鸟 2021.12.17……你为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7刑初857号刑事判决及本院(2019)沪02刑终1733号刑事裁定提出异议。你认为,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领投鸟APP正式版本上线不久你即因质疑合规安全等被公司开除,你没有协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没有造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结果和损失,理财产品设计及宣传文案合规等亦均有他人负责;公安机关对你非法骗供、诱供和变相刑讯逼供获取的证据,应依法排除;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未调取和保存对你有利的事实;即便你构成犯罪,法院判决也违反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综上,本案原裁判错误,请求重新审判。……本院经复查后认为,你在XX公司担任市场部负责人期间参与了上述违法行为,非法募集资金达到3,333万余元,涉及投资人达2,500余人,原裁判据此认定你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等,具有依据。你申诉称你没有犯罪主观故意、本案裁判未排除非法证据、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等,缺乏依据,你要求重审本案,不予支持。综上,本案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判应予维持
安信信托 2022.1.4……上海维安受让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签约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月3日,已完成受让协议签署的投资者共计1270名,已逾30%。已签署协议的投资者选择当期、远期方案的比率分别为66.8%和33.2%,存续规模较大的投资者更倾向于选择远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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