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南创投私募基金 2020.7.30……案情通报。警方已于2020年7月24日抓获实际控制人张某兴,公司高管万某发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限期将在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渠道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深南创投”私募基金专案回款账户

关于深圳前海深南创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2019年12月17日对深圳前海深南创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警方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已于2020年7月24日抓获实际控制人张某兴,公司高管万某发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警方现已依法冻结、查封一批涉案股票账户和关联公司银行账户及股权、涉案房产等资产。
三、警方已获取涉案公司相关数据,调取相关银行账户流水,并聘请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开展司法审计工作。
四、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限期将在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渠道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深南创投”私募基金专案回款账户(账号:400004023800000074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并注明退缴赃款人姓名和用途,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李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755-83371899),登记并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在本公告限期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警方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上述回款账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六、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线上报案:关注“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2.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319栋水围综合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深南创投案报案材料”,联系人:李警官,邮政编码:518000,电话:0755-83371899。
希望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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