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汇金融 2020.11.30……案情通报。2020年11月17日,区公安分局分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涛等4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桑某等16人,移送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核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相关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需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故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30日将本案的案卷材料报送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丰汇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0-12-12

“310”专案组持续加大对新疆丰汇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设“丰汇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现将案件办理最新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1月17日,区公安分局分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涛等4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桑某等16人,移送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核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相关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需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故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30日将本案的案卷材料报送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专案组将继续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追缴,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受害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合理合法反映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3.10丰汇金融专案组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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