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 2021.6.1……警方通告。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立案侦查的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请参与投资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投资人员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及与投资有关的贷款手续、银行卡、收据、合同、购房协议、银行账户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6月20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关于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川公安 2021-06-01

关于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立案侦查的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正在依法侦查中。
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参与投资门红智滨州领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投资人员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及与投资有关的贷款手续、银行卡、收据、合同、购房协议、银行账户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6月20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望广大投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依法从快处理该案。
登记报案地址: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松龄路派出所(淄川区淄城路200号)
联系人:王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18764307926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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