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瀛云经济信息服务公司、北京中青创业梦想汇信息服务济南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2)专案 2021.6.17……警方通告。2021年6月11日、6月15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1.02专案组经过缜密调查,依法对李某某等三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马某某等四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再次正告仍持观望态度、尚未主动投案、拒不认罪认罚、拒不退赃、消极退赃的涉案人员及前期获利出局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主动投案、积极退赃,退赃务尽

警方公告
济南历下公安分局 2021-06-17

2021年6月11日、6月15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1.02专案组经过缜密调查,依法对李某某等三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马某某等四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

现再次正告仍持观望态度、尚未主动投案、拒不认罪认罚、拒不退赃、消极退赃的涉案人员及前期获利出局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主动投案、积极退赃,退赃务尽,主动将所有非法所得如数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追缴专用账户,争取从宽处理。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涉案人员的表现,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退赃或隐匿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广大投资人一定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户    名: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涉案资金

账    号:8661 1770 1014 2100 4649

开 户 行:齐鲁银行济南开元支行

备注填写:1.02专案财物退款,退款人姓名

联系人:江警官  张警官   0531——86964110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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