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通金所 2021.10.25……通金所业务员开庭审理情况通报(五)……2021年10月22日,通金所业务员审判第五庭审在海淀法院(山后)刑庭如期开庭。被告人:5人(刘秀红、刘丽、沙沙、郝小菲、龚英子)……个别被告(沙沙)翻供。沙沙与其母都是通金所员工,她自称是为其母挂单的。经侦预审时,因听说总业绩超过2千万刑期就要加重,为分摊业绩额,故承认自己是兼职业务员。后得知检方量刑建议的实际情况,感觉即便把自己的业绩加到其母头上也不会对其母的量刑产生什么影响,因此翻供,说自己是挂单的。但是其后因准备不充分,她自己和其律师没能为“挂单说”提供有力证据。……辩方观点2:通金所的经营活动表面看都是合法合规的(在经营范围内,有第三方,有投资项目,有正规银行托管),在京经营多年,连国家主管部门都不知道通金所犯罪,她们就更不可能知道了。加之,她们学历低、认知水平低,根本就没有犯罪故意。控方回应:1、通金所犯罪事实已成定论。被告人参与其中,客观上的行为已经达成。2、中等学历、普通认知水平就应该可以认识到并避免这样行为发生了。普通投资人可以被宣传迷惑,但从业人员理应更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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