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爪
密码保护:湖南惠富天下 2020.9.27……湖南惠富天下平台被告人赵璇、夏婷、王威、任铭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赵璇及其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本案系单位犯罪,应将惠某下公司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予以追诉;二、被告人夏婷系惠某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赵璇系从犯;……被告人夏婷及其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夏婷在本案中宜认定为从犯。武汉地区具有独立的团队和领导核心,与长沙地区有着不同的经营模式。二、夏婷主动提出本案中能够挽回被害人损失的线索,对本案受害人的挽损具有重大积极作用。根据夏婷所提出的线索,本案中赵璇等人具有和他人通谋侵吞公司资产的行为
众储财富 2020.9.29……众储财富被告人屠安国、林雅君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被告人李威威、屠韦炜、屠均波、邱美玲、洪小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屠安国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屠安国并无诈骗故意,不认可指控的部分吸纳资金定性为集资诈骗罪,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罪。本院认为,认定被告人屠安国对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吸纳资金,应从其融资成本、融资项目的真实性、资金去向、归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被告人屠安国因无法对投资人还本付息而在2018年3月份关闭了线上投资平台的情况下,此时资金链明显紧张,其仍然发布投资项目骗取投资人继续投资,其融资的综合成本畸高,且将该投资资金基本用于归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及利息,并未用于项目运营。故被告人屠安国根本不具有支付全部本息的可能性。故对于其自2018年3月27日之后吸纳资金的行为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伙伴家 2020.7.20……伙伴家被告人唐瑞颖、唐瑞海、孙洁、陈圣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被告人唐瑞颖注册成立争辉公司,争辉公司运营期间,被告人唐瑞颖伙同被告人唐瑞海、孙洁、陈圣德,在运营的“伙伴家”平台软件内设置试用中心,吸引不特定的任意用户注册账户,在试用中心内购买商品,所购商品的价格为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的多倍(一般为3-6倍),会员支付货款购买商品,收到货物后在无需返还商品的前提下可向“伙伴家”平台申请全额退款。会员购买不同价位的礼包,对应成为不同等级会员,不同等级会员的返款期限不同(15天-120天不等)。争辉公司经审核后将货款全额退还至会员在“伙伴家”平台中的账户余额内,账户内的余额可以再次购买商品或提现。会员通过购买特定商品或者分享链接让其他人购买商品可以获得积分,积分可供消费或提现
聚元宝、超人贷 2020.12.18……宁波聚元财富平台被告人张建锋、陈首波、王保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年7月,被告人张建锋进入宁波聚元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品牌部工作,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担任集团战略总监。2015年11月,被告人陈首波进入宁波聚元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陈首波担任集团客服总监,2017年底至2018年6月兼任超人贷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王保富担任聚元好车负责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首波上诉称:其只是负责后勤工作的,没有做业务,而同案犯张建锋犯罪时间比其长,犯罪金额比其大,但量刑却与其一样,原判对其量刑过重。本院认为,原判对上诉人陈首波的量刑适当,但对原审被告人张建锋的量刑虽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刑内,但总体偏轻,鉴于上诉不加刑原则,本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建锋的量刑不作变动
聚元宝、超人贷 2020.11.3……宁波聚元财富平台被告人乐寅超、李勇、邱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另案处理犯罪嫌疑人方亚立的供述,聚元宝原名叫“聚元财富”,通过线下门店招聘业务员进行推广,门店最多时有30多个,分布在浙江、江苏和上海等地,以发传单、组织活动、开会、发放礼品等方式招揽投资人;上述融资的资金用于集团典当和汽车板块的放款,以这种方式赚取利差;2018年6月逾期时,线上待偿1.9亿左右,出借人1300余人;线下待偿3.9亿,出借人1900多人;之后清退了457人,资金1000万左右,分期支付了3000多万;付给美国亚索尔公司125万美元顾问费,用于提供到美国上市的政策咨询;投资文苏(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百万元;通过国帕国际公司投资了煜途公司,主要做网约车业务,共投入600万至800万;借给杨超6、7百万元,用于杨超投资南京华盛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宁波福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3百万元,用于一个原始翡翠项目;超人贷累计集资6.8亿余元,未兑付1.5亿余元;聚元宝累计集资11.5亿余元,未兑付4亿余元的事实
竞优理财 2020.9.25……竞优理财平台被告人郑国平、郑为道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8年1月19日,潘某将杭州辰展转让给被告人郑国平,并约定平台非法集资款取现分成。郑国平伙同刘某等人以前述模式,继续利用该平台非法集资。期间,郑国平为了非法占有投资款,安排刘某等人将投资款转账到刘某、季重庆个人银行账户,并全部取现。同年5月2日,郑国平指使刘某出面宣布杭州辰展解散,并携款潜逃。2018年1月20日至5月2日,郑国平指使刘某、季重庆,多次伙同被告人郑为道等人将非法集资款项进行取现,金额达9787.04万元,刘某、季重庆将钱款取现后交予潘某、郑国平。截至目前仍有大量资金去向不明
胖毛在线 2020.9.22……胖毛在线平台被告人洪永根、刘海燕、洪树林、刘燕宁、吴珊瑚、许子斌、洪礼松、黄莹、林静薇、洪婉玲、吴丽莉、郑汉宾、吴少滨、李丹峰、杜丽红、郑晓娟、郑慧敏、陆东云、陈志煌、许晓洋、邵吉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集资参与人代表当庭提出:一、本案被告人通过设立虚假标的,有预谋骗取大量集资参与人钱款,本案的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原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不当,再审时应依法予以变更指控罪名。二、司法机关应进一步积极追赃,查清涉案公司、人员财产,对已上岸的集资参与人获得的利息、分红等应予追缴,最大程度弥补集资参与人的损失……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以来,洪汉钊(在逃,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洪永根等人成立胖毛在线(厦门)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业务员在人流密集处发放传单等方式宣传公司“定投盈”、“天天盈”和“散标”等理财业务,将资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而后用于股市配资、投资房产、对外放贷等事项。2018年2月,胖毛公司资金链断裂。经审计,本案参与投资人数4664人,吸收金额达76886.65万元,资金受损的投资者1881人,损失金额20916.97万元。同时,审计部门根据相关人员资金流水的“交易摘要”审计认定:被吸收资金中,10166.38万元用于配资炒股,4726.96万元用于公司经营,2392.09万元用于购房及装修
首成网贷 2021.1.17……首成公告(20210117)。首先向各位投资人表示真诚的道歉!对所有共渡风雨的家人,表示最诚挚的敬意!为了让各位投资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节前将按催收款收回进度对已经签约的客户进行兑付。恳请各位投资人再给公司一点时间!再次感恩所有投资人!预祝新年愉快,身体健康
钱包金融 2021.1.15……钱包金融的日常运营、催收进度和时效等受到较大影响,日常回款再次出现下滑。钱包金融始终坚持对每一位理财人负责到底的态度,保证兑付工作的持续进行。但迫于当前疫情形势,自2021年1月15日起每个工作日兑付比例将暂时性调整为万分之5,感谢各位理财人的理解与支持
中投全球山东分公司 2021.1.13……警方通告。2020年12月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对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请广大投资人携带相关合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银行流水尽快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甸柳新村派出所登记报案。公安机关正告中投全球(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所有高管及业务人员,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工资、提成、佣金、绩效工资等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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